在佛山照明公司官方授权的专卖店或正规渠道购买的产品,在三包期内凭购买发票、收据、销售标识、购买合同、购买订单号等,找原购买点进行售后,原购买点注销的,找当地就近佛山照明销售点进行售后(可在WWW.CHINAFSL.COM官网上的“联系与服务”下的“门店查找”路径查询)。以产品生产日期计算质保期。
1. 不属于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假冒的产品;
2. 由于储运、安装、维护、保管不当及使用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的(不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、使用等,任何使用不当的方式,例如:接错线、使用高电压250V以上、非额定负载及使用环境特别异常如高温、浸水、腐蚀等)
3. 在不当环境中使用造成产品损坏的,例如硫含量较高的橡胶轮胎厂、纺织印染厂等的环境;
4. 不可抗力因素,包括但不限于水灾、火灾、地震、雷击等;
5. 正常使用至寿命终止的;
6. 超出产品质保期限的产品
7. 非本公司原配套产品,如本公司光源配套其他公司电子件使用等
8. 私自拆卸、改动产品,或涂改合格证
1. 产品在有效三包期内,经公司售后服务部鉴定,不属于正常寿终的产品,但通电后不亮或异常闪烁的,经多次开关调试,仍出现异常现象的;
2. 产品在有效三包期内,发现因生产制造技术、工艺等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亮,不能正常使用的。
3. 退换数量以售后服务部清点数目为准。
4. 各具体产品三包退换标准详见《佛山照明质量三包退换标准手册》
除此以外,国家适用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,本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